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工作全面提速

  发布时间:2009/9/10 13:16:3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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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主办的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试行工作交流会,近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提出,各试行省区要按照部里要求,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提高折算质量,使折算工作全面提速。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

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主办的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试行工作交流会,近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提出,各试行省区要按照部里要求,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提高折算质量,使折算工作全面提速。

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郧文聚告诉记者,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有利于实现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的双平衡。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通过优化设计,增加投入,提高建设标准,使补充耕地等级达到被占用耕地的等级,实现“占一补一”;二是对确实无法通过技术经济方法达到被占用耕地等级的,按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原则,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和方法,进行等级折算,确定补充耕地面积。

会上,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受后备耕地资源不足的制约,不宜倡导用直接增加补充耕地数量抵顶质量。为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在现阶段,不允许以补充高质量耕地为由来减少补充耕地数量。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应立足于“占一补一”,提高补充耕地等级;受自然条件等因素影响,补充耕地等级无法达到被占用耕地等级的,须按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

来自参与试行工作的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南、海南、新疆等省(区)以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的专家学者,参与研究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试行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和项目监督管理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郧文聚主持,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承办此次会议。会上开展试行工作的9省(区)交流汇报了工作进展。从交流情况看,目前浙江省的工作开展较好,有些省份的工作还要加大力度。郧文聚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要拿出具体办法限期改进。(记者 孙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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