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发布时间:2009/8/24 11:41:0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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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上海市副市长冯国勤最近在一次会议上说,在今后五年内,上海将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激活农村土地市场,利用级差地租,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保…

 

上海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上海市副市长冯国勤最近在一次会议上说,在今后五年内,上海将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激活农村土地市场,利用级差地租,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据悉,这一机制探索的思路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按照 “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上海郊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

 

       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 规模经营。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

 

       上海市政府有关人士说,在进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探索中,必须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和基本保障,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沪郊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在上海郊区今后5年的发展规划中,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被认为是实现郊区经济新发展、农民收入上新台阶的重要政策措施。有关人士说,今后市场化的流转,将成为沪郊土地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激活土地市场,土地级差效应才可充分发挥,从而促进各种经济要素趋于活跃。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上海中心城区获得大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盘活土地资产,搞活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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