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当事人的听证权利

作者: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  发布时间:2009/8/14 19:52:04 点击数:
分享到 65.6K
导读:拆迁当事人的听证权利——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1、拆迁管理部门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告知该拆迁当事人。拆迁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2、拆迁管理部门在作出核发拆…

                   拆迁当事人的听证权利

                          ——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

1、拆迁管理部门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告知该拆迁当事人。拆迁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

2、拆迁管理部门在作出核发拆迁许可证决定之前,应当举行听证或告知拆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权利。

3、拆迁过程中,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4、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上一篇: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和审查 下一篇:北京市建委详解拆迁补偿标准答复拆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