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告赢镇政府要回租地 企业被封门

  发布时间:2009/6/27 1:27:3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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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村里130亩土地早在10年前签协议租给了镇里,现在通过打官司“物归原主”。由此受牵连的企业该何去何从?  日前,在济南市机场路附近的一条道路旁边,几家企业厂房的大门前被人挖了长约近十米、深宽…

 

村里130亩土地早在10年前签协议租给了镇里,现在通过打官司“物归原主”。由此受牵连的企业该何去何从?

 

  日前,在济南市机场路附近的一条道路旁边,几家企业厂房的大门前被人挖了长约近十米、深宽各约两米的深沟。其中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李冬梅指着自家门前的深沟告诉记者,“我们的车辆出不去、进不来,年轻手脚麻利的工人才能溜着边进出……”

 

  是企业得罪了什么人,还是有人恶意所为?这起纠纷还得从这几家企业所占土地的租赁问题说起。这几家企业所占的130亩地本属于历城区董家镇小达子营村,早在10年前,小达子营村村民委员会就和董家镇政府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将这130亩地以每年2.6万元的价格承包给镇政府30年。同年6月份,董家镇政府又转手将这130亩地以渔场的形式租赁给了李冬梅,每年租赁费6万元,租期30年。

 

  李冬梅告诉记者,10年间,自己在这块地上养过鱼、喂过牛,后又转而经营吊车维修等业务直至今天,其间镇政府又返租了一部分地回去,用于招商引资。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20083月份,小达子营村村民委员会一纸诉状将董家镇政府告上法庭,理由是拖欠承包费,且未经村里同意改变土地用途。小达子营村村主任李铭三告诉记者,由于签订承包合同的时候,是以建渔业养殖基地的名义,而镇政府转租他人之后,企业没有经过村里同意就改变了土地用途。由于庭外和解不成,2009221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解除了小达子营村与董家镇政府在1999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

 

  随后,董家镇政府和小达子营村通知了占地企业,“东家”要易主了,希望企业主动去村委会协商重新签约的事宜。然而出于种种原因协商不成,从今年4月底开始,几家企业门前就多次被堆上1米多高的土堆,难以出行;矛盾发展到5月中旬,村民干脆在几家企业门前挖了深沟,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5月底,小达子营村村民委员会将这几家占地企业告上了法庭,目前法院尚未审理。看来,如果这场土地纠纷不彻底解决,企业门前的深沟是难以填平了。

 

  合同为据我们利益谁保护

 

  520日,李冬梅拿着自己和董家镇政府签订的《渔场租赁协议书》给记者看,她说上面没有明确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再说了,即便是我改变土地用途不对,但是租期明明是30年,我在到期之前恢复原样不就行了……”

 

  李冬梅说自己企业门前自从被堆了土、挖了沟以来,基本没有办法运营,主要从事的吊车维修业务只能暂时租借他处来解决,产生的损失还没有来得及计算。

 

  说到和村里改签合同,李冬梅表示,对于企业来说把租金交给谁都是一样的,如果村里要涨租金,自己也可以理解,但是浮动如果太大,企业就难以接受了。

 

  民意为大土地是我们的

 

  62日早晨,记者在董家镇办事处采访了小达子营村的村主任李铭三。对于这场纠纷,李铭三表示,一开始村里希望能够和企业好好商量重新签协议,但是由于协商不成且“闹了一些不愉快”,才决定对簿公堂。

 

  当记者问到村民在企业门前堆土、挖坑等阻碍出行的行为时,李铭三表示,这是因为企业非法占着村民的土地,引起了“民愤”才会如此,“村里也商量过几点意见,如果承包方都答应了,将不再阻碍他们的出行。”

 

  而对于这130亩土地,李铭三表示村民更倾向于“收回来自己经营,造福村民”。

 

  及时抽身引导平稳过渡

 

  62日下午,董家镇政府副镇长程宝山也就这场三方的纠纷接受了记者采访。程宝山解释,对于法院判决解除镇政府和小达子营村的土地承包协议,镇里没有上诉,并且统一了意见,一是“承认土地是村里的”,毕竟今时不同往日,充分尊重村民的自主经营权;二是希望促成企业和村里签订协议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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