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问题,村里却收回我的土地
已回复2010/9/20 12:15:40
我的两个女儿于1996年将户口迁出本村,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延展,村集体将土地收回,我想要土地可以吗?
你好: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因您女儿在96年因户籍迁出,不具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所以在98年您女儿不能承包土地。但如果您女儿是因上学,服兵役迁出户籍,你们村是应该保留您女儿的土地。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9/20 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