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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欠缺法定要件
作者: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律师 发布时间:2009/8/12 15:11:48 点击数:
导读:拆迁欠缺法定要件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律师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拆迁欠缺法定要件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凡是颁发拆迁许可证不具备上述法定要件的,拆迁许可证违法,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建设、房管部门举报。